北京市华夏女子中学校友会章程(草案)
一、 名称和性质

    本会定名为“北京市华夏女子中学校友会”,是在校党组织领导下本校广大校友的群众团体。

二、 宗旨和任务

    我校是在我国女中全部停办30年后,在北京成立的第一所女子中学。几年 的时间,其自身的发展愈发得到海内外教育专家及社会各界的关注与好评。为了协助学校在新的办学阶段,培养更多“自尊、自信、自强、自律”适应二十一世纪需要的新女性;为了密切联系广大校友,增进校友的友谊与团结,以便交流经验,相互学习,相互帮助,共同前进而建立本会。

三、 会员的资格、权利和义务

1、会员资格:北京市华夏女子中学毕业学生及在校学生均可自愿参加本会。

2、会员权利:凡北京市华夏女子中学校友会会员均享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、建议和批评的权利,有参加本校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,经学校同意可在学校进行校友会活动。

3、会员义务:遵守徽章及本会各项决定,积极向学校献策献力,提供可能的帮助;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,完成所分配的工作;为校史提供资料;联系广大校友,不断壮大本会。

四、 组织机构

    华夏女中校友会将成立理事会,理事会成员由各届学生推荐、协商产生,校友会与学校的联系临时由华夏女中学生处负责。

北京市华夏女子中学

校友会筹备组

2002.5.18

 
学校地址:北京市 西城区广安门外红莲中里12号    邮编:100055 电话: 63261984